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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和影响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1日 16:09

本次电改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

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电侧发电计划和用户端用电计划;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成立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

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操作上“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基于电力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用电是一个完整的流转环节,“放开两头”就是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多元化的社会资本实现市场化竞争,“管住中间”环节则可以通过政策调控平衡发用电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保障了电网安全。

本次改革对“发、输、配、售、用”各方的影响深远。

一是通过市场发现电力商品价格,解决市场煤与计划电之间的矛盾,理顺电价关系;其次通过发、售环节放开,将电力商品销售权归还至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仅作为中间环节收取固定输配电价,理顺电力商品流通各环节相关单位职责。

二是通过发电侧竞争实现对内挖潜降低发电成本,促使发电侧以市场为抓手,主动降低发电成本,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三是有效遏制发电企业盲目扩张的意愿,通过竞争实现电源侧优胜劣汰的目的,督促各发电企业主动优化资源配置。

四是通过管住中间对输配电价核算,让电网输配电成本浮出水面。电网主要靠收取发电侧、用户侧差价实现企业收入,但电网企业输配成本一直以来未有明确核算,其盈利情况相对较为模糊。本次电改主要是要明确电网企业输配成本,通过输配电价核定管住中间环节,将发电侧电价真正传导到售电侧。

五是售电侧竞争将由价格竞争提升到为用户提供咨询、诊断、分析、节能服务等,帮助和促进用户侧降低企业能耗水平。

六是通过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中长期基本交易规则对市场交易引导作用明显。《中长期交易规则》是当前电力市场交易的指导文件,规则中明确了路线图,即初步建立中长期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远期目标是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辅以中长期交易作为市场交易主体的避险工具。

中长期交易规则体现在将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与扩大直接交易主体范围和电量规模以及建立市场化跨省跨区交易机制协同推进;将市场模式主要分为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明确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将各类发电企业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以期促进公平竞争和市场效率;明确了电量市场交易中电力交易机构、调度机构、监管机构的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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