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全国热线
400-6900-880
联系邮箱
zcdl@zcdl.com
客服电话001
0510-80710777
客服电话002
0510-80713999
OA
邮箱
首页 · 党建新闻 · 详情
国家能源局启动修订《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08:51

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通知。本规则中电力中长期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的电力交易。

目前,除西藏等极少数省市之外,各省和跨区域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都基于国家能源局2016年底版本,因地制宜出台了适合本地区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基本规则》对于我国初期中长期电力市场构建,起到了巨大指导作用。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数据,2018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约2.1万亿千瓦时,占售电量比重近40%。随着电力用户准入门槛的降低,未来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将进一步提升。

三年以来,在各省中长期交易实际开展过程中,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此外为了更好衔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我国现行《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的修改也应该提上日程。

据悉,426日,《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修订工作启动会已经正式启动,规则起草小组成员包括来自高校、能源监管部门、交易中心、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电企业等16位专家学者。

据了解,新的修改方向包括和电力现货市场的衔接、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以及对于各省市和区域自行解读政策进行的政策创新进行研判等等。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